终焉回廊 第 7 章 死刑与文明
许多人对于死刑的理论往往很幼稚,不管是支持的也好,反对的也好,我们一些理论家往往会说,支持死刑的普通人所坚持的对死刑的认可是一种朴素的道德或者司法观念,但这并不能解释所有人对死刑的支持,因此需要寻找一些借口、理由、依据等等,我们现在大多数支持死刑的工作者,其所做的事,都是在对反对死刑者提出来的废除死刑的理由进行批判和反驳,我所做的也是,因此本文依然和之前的一些文章一样,是基于死刑废除论人世的一种理念——即认为死刑不是一种文明社会应有的刑罚的理论而做出的检讨。
你知道,哲学这个问题就很复杂,我们能发现很多古代社会中的哲学理念往往在被新的理念所替代后,依然有很多拥趸,不论国内还是国外。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哲学的性质出发,哲学作为一种对人的存在及其附加产物的意义的思考,本身是一种没有标准回答的理论,因此不管是多伟大的后世新的哲学家,其理论都不足以彻底杀死一个旧时代的哲学理论。死刑的存在涉及哲学的诸多方面,因此从哲学角度去辩论死刑是否应当废除,这并不是完全具有正当性的,但是从文明的尺度去判断,就有意思多了。
每一个概念的定义,都有一个字面意义上的标准答案,即我们的教科书会给我们的回答,然而对应的专业教师,却经常告诉我们说,对于这些概念,几乎每个都有数十个不同角度思考的解释,如历史学,开门第一课,教师就会告诉我们说,历史是什么,这是有很多个定义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见解——对于文明的解释也是一样的。即,我们必须要认识到的是,当我写出这篇文章时,我所认为的文明,与读者所理解的文明也是有极大的差距的。
因此我们需要从认识文明的最基本的概念开始,了解这个词背后所蕴含的深刻含义。文明是什么本身也极具有哲学性,这个哲学话题很难用一般语言去向大众解释清楚,举例说,假设一个人是喜欢 π 这个无理数的,因为 π 具有无理数的特性,是不循环的,无限的,因此就有了一种可能性,即 π 这个数里面可能蕴含着人类已知的以及未知的一切信息,甚至是我这个博客中所有的文章,假设我们可能用一种解码或者编译手段将这个 π 当中的数字解读为人类可读的语言,比如中文,因为其蕴含无限可能性,就极有可能解读出其中所藏有的有害信息或者极端言论——比如一部黄色小说,那么我们是否可能认为一个喜欢 π 的人,是支持极端行为,甚至是恐怖主义的呢?
逻辑上这是可行的,但是理论上却又是不应该的,因为从π的特性看,作为一个纯粹的数字,而非是人类的意识形态产物,其本身具有一种中立性,至于通过解码等方式解读出来的信息,该如何理解,这是解读者的问题,而不是喜欢π的人的责任。
这个现象我们可以想到一个问题,就是现如今大多数人,不止于国人,行事逻辑和思考问题,坚持己见的理由,都不是基于一种逻辑准确的判断,比如说当我们支持中医时,相信大多数人不会运用中医到底有用无用的科学论据这种有价值的论点去辩护,而是各种依仗奇怪的理由,比如说什么中医是传统,中医治好了疑难杂症(而没有证据),要么就是试图混淆概念,将推动中医的某项研究解读为中医已经有了研究成果,中医在双盲实验中畏惧甚至干脆无效,就说双盲实验不符合中医检验标准等等。这些话题经常看到一些人歇斯底里地用一些不合逻辑的理由为自己所坚持的,所相信的东西辩护,非但让人觉得可笑,更令人心生悲悯,仔细想想,从中国历史、文化到现如今大多数人所认知世界的方式,多数时候都是意识形态为先,经常闹出可怪的笑话,偏偏国家又提倡实事求是。
而论及文明,这个就复杂了,因为哲学本身是意识形态的学问,而文明本身也具有极强的意识形态性,两者之间的互相解读,往往会造成对文明本身的曲解和盲读,形成我们社会中常见的刻板偏见,因此真正的研究者往往需要具备一定的警惕性,我不能指望自己能在文内将文明这个概念说清,至少,我想提供一种理解文明的参考,以破解我们在死刑话题上,必然会谈到文明与否这个问题的困境。
从一个悖论说起
近代社会的历史是一个悖论的历史,你会发现,我们今天所反对的东西,恰恰是近代社会中的革命者所要通过革命而获得的东西,其中最有益于我们主题的,便是对废除死刑的态度。如果翻出早期中国以及国际共产主义革命运动的历史资料,你会发现很多资料中明确提出,必须要废除死刑,但是我们今天最支持死刑的,除了亿兆生民之外,就是国家本身了,你甚至看到中国屡屡在联合国关于死刑的会议场合投下反对废除死刑的投票,这又是为什么呢?
收录在由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著的《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一册)》中,发表于 1922 年 6 月 15 日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的最后,提出了几个重要的奋斗目标,其中第九条指出:
(九)改良司法制度,废止死刑,实行废止肉刑。
更早一些地看,1910 年第二国际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上,发布的第 196 号文件指出了,必须要废除死刑的要求。文件指出:
如今社会主义无产阶级是反对死刑这种野蛮制度的最重要的责任最大的战士。只有各国社会党的宣传教育,只有广大劳动群众通过政治斗争和工会斗争而在文化上获得提高,只有一切国家的组织起来的工人阶级日益增长的力量,才能有力地制止玷辱文明的死刑。在哥本哈根开会的各国工人阶级政治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代表,要彻底揭露那些积极和消极维护各种形式的合法屠杀的人们的罪恶。他们号召所有国家议会中的工人阶级代表不断要求废除死刑。工人阶级代表在议会中的活动以及一切有关的政治事件,都应该用来作为在群众大会和工人报刊上积极宣传废除死刑的材料。
这里面造成了一种矛盾的理论现象,一方面基于国家的文化传统,我们反对废除死刑,另一方面从国际主义或者说共产主义本身来看,我们又必须要废除,甚至积极地废除死刑,那么当我们一个传统老国家改头换面用上了国际、共产主义的理论时,我们到底应该支持废除还是反对废除死刑呢?
我想,至少作为政治家肯定会选择后者,你看,虽然我们的早期革命文献中,表明了自己的理想的革命状态,但是真正在革命成功后,国内却发生了大量的政治运动,清理和清算了一批旧时代的反革命与地主以及土匪,这里都使用了血气腾腾的杀字诀,死刑的数量,尤其是民间私自审判和执行的数量大大超越了从前,于是这就形成了一种悖论。
有人可能认为这里面存在一种理论的矛盾,但是从现实需要看,却又是有理由可以去理解的,因为从革命阶段开始,一切革命的理念都是基于理想化的期望,要实现这些期望,首先要做到能革命成功——哪怕不择手段,为此很多革命理论在最开始出现的时候,往往会和现代的革命理念相违背,这很正常,而想要革命成功——尤其是一开始就不是人人都认可的一种革命理念要成为现实,需要笼络大部分群体——在这个过程中,随着时局的变化,一些革命理念也可能改变,革命成功后的反攻倒算,一开始是预料不到的,因为还不知道能否存活下去,所以矛盾总是会存在。人革命的理由可能千千万,但归根到底都是对当前局面的不满,因此即便一开始革命的理由不充分,革命也能召集大量的支持者。
大多数人其实并不知道革命者所确立的革命理想,或者说没办法知道,因为大多数的被发动起来而支持革命的人都是一些平民大众,很多人都不识字,也不懂革命理论,只是听到能够翻身、能够得到许诺的平等,就愿意追随他们,于是当人们再去回看革命时期的历史文献时,必然会讶异当时的革命主张,事实上我们还可能发现,很多过去的革命理想,其实和我们现在的生活并不完全相同,这要是上纲上线,你能说他们的革命理想并没有实现,但是这又说得准吗,如果只是从部分革命人士的观点看,能够做到长久和平或许就是一种胜利,那么今天的时代无疑是做得最好的。
如第二国际 196 号文件中所言,关于死刑与文明的联系,他们早已有了自己的观点,认为死刑是“玷辱文明”的,所以我有时候也会感到一些思维上的复杂,要是我支持废除死刑的话,我就是一个与大众的意识形态以及我的切实感受作对的人,要是我反对废除死刑的话,我又是一个至少与早期共产主义理想作对的人,当然共产主义理论并不是教条和绝对的,所以人们可能理解他们的与时俱进的变化,但是论及文明,未免是有可谈论之处。
文明——概念及其解读
在新冠疫情之前,经常有听到这样一个概念——创建文明城市。一些地方将其简化为“创文”,创文有一个标准,就是城市中不允许摆摊设摊,所以那些年城管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一大批人士的反感,我记忆中街道边存在了很久的早市、菜摊子、早餐摊也在那时候开始陆陆续续被驱逐,文明城市的帽子是来了,可是眼见着这座城市失去了生机,烟火气不足,似乎再也没有了发展的力量。
中国人很巧妙,我们把文明这个词运用到了极致,我们总喜欢做到极致,创文如此,创卫也是如此,这样一来城市是好看了,但是再也不吸引人了,人们都文明了,却再也无法拉动经济向上走了,于是社会开始病怏怏起来——这萎靡之风,至今还没有彻底摆脱。
因此我对于文明这个冠冕堂皇的词,也渐渐有了无力感,但是我又发现,每每谈到死刑,与人论辩时,你总是不经意会听到他们说起文明,不废除死刑就是不文明的,废除死刑就是一项文明之举,不由觉得文明一词渐渐变成了一种毫无标准的东西,唯为我之所用,乃文明是为文明,非我之所用,文明不过一戏词尔,这何其可笑,于是我们看到这样的一个现实:
任何事情都是由少变多的、由弱变强的,如果处处以西方、以他们都这么做为理由来约束——而视其为文明之举、并以此要求自己,那么我们不免也要迎来一个世纪大问题:我们到底是中国人还是西方人? 政治正确,黑人至上、毒品合法化、LGBTQI……盛行、废除监狱运动死灰复燃……这种种都在西方世界遍地开花,可以说越来越成为未来的趋势,是不是说这些东西都是西方的东西,是所谓文明人的选择,既然文明人选择了,就代表了文明(并且他们自己也一直引以为豪),那么我们就要和他们一样这么做,否则就是野蛮无理的落后世界(至少从这些西方国家的视角,没有和他们一样的都是这样落后与不文明)——比如当中国不支持同性恋结婚的时候,西方媒体就会报道中国的某些同性恋运动抗争,争取获得其所谓合法的婚姻权利?
在西方的民主体系话语中,不管民间少数群体的政治追求是什么,只要是反抗多数人组成的政府,似乎就是一种天然的正义,所以不管中国如何与西方辩理,在西方人看来,你总是不占理的。这一点,在西方的媒体话语中,要比西方政府这里来得更甚。从某些支持废除死刑的专业人士的嘴里说出来的话,难道不就是这一层意思么。毋庸置疑的是,中国走的是共产主义道路,共产主义的一大特色就是国际化、无国界,甚至是无国家,这必然会导致原本中国变成一个多元文化的社会,这种状态下,那些对毒品合法化、同性/跨性别婚姻合法化的要求必然会随之而来,否则政府动辄得咎被冠以不尊重少数的恶号,但我们毕竟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完全没有做好应对多元文化甚至是一些丑恶文化以及思想、政治形态的冲击,今天我们还在对西方坑害中国的鸦片历史耿耿于怀,谁又能说明天毒品合法化了以后,这段悲惨历史反倒成了一段佳话?
关于文明,我们必须要认清它的含义,在文明先进与落后的话语语境中,所谓的先进和落后都是对比出新来的,而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新,两个文明之所以有先进和落后之分,都是因为一个新字,先进的文明,它思想新、科技新、政治制度新……但是在制度、思想方面,我们其实很难以新作为判断,只能从适合与否来判断。
你说西方民主是新东西吧,中式马克思主义更是新,你说西方宗教、哲学是新东西吧,可也只是对于中国而言,这些东西在他们本土却又是上千年前的老货,唯一在文明之中可以分出真正意义上的高下的,也只有科学技术了,可是近现代科学技术在西方也不过才数百年,中国进入现代以来早已将这些东西都吃透了,在很多领域也早已世界领先,那为什么我们还要用废除不废除死刑来衡量是否文明呢?
怕不过是把那全盘西化的思维套上一个好听的说辞罢了,为什么?废除了死刑就代表中国走了西方的路子,哪怕不是全盘照抄,也说明我们对西方的价值观有了部分认同,一旦这种现象在各方面得到表现(比如开始学西方关注各种以西方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问题),在他们看来就代表着中国在未来可能会在更大的方面同样走西方的道路或者说模式——比如政治体制。
这就又回到了话题的本源——文明到底是什么?
文明——名之以何,理之以何?
文明的含义至少有两种,一种可以指称我们地球上不同地域之间的人类社会的形态,比如说中华文明,印度文明等,这里还有一种按照社会生产力形态的辨识,比如说把石器时代、青铜时代、铁器时代也叫做文明;另一种是我们对自己行为状态的描述,比如某种行为文明不文明。而我们日常评价一个国家是否文明国家,这个文明显然是更倾向于后者,但是又不完全是后者的意思。
这其实是一种含义的两种指向,当我们说到人类文明的时候,我们所谓的文明其实是一种具有特定表征的人类集团的某个时期的社会形态,它用于指称一种人类独有的集体的社会的演化程度,比如当我们说人类早期文明的时候,我们说的是一种早期人类社会的发展形态,这种形态因为将人从原始人与现代人,或者将现代人与智人等等区分开来,而使我们具有了鲜明的特征,不过我们唯一确定的是,这可以被称为是文明,至于要冠以何种名头,显然还得看历史学、考古学、人类学等不同学科的不同区分。
当我们说到一个人文明与否的时候,我们说的,往往是其行为处事的合乎道德与否,比如一个人破坏公共道德,及所谓公序良俗的时候,就被视为不文明。当然,这两种行为都是一种野蛮的对立状态,可是当要说到文明时,我们总是要说一个国家文明与否,这里的文明实际上并不是新鲜的东西,因为你要说这个文明指的是步入文明形态,也可以,要说他是一种公共道德文明,也可以,因为国际社会的公共道德也是道德嘛,这样就使得文明衍生出了一种次级含义,专以形容国家,这里它的标准就因人而异了,因为话语权并不掌握在一个人手里,比如你说西方国家代表先进、发达,中国要是学习西方,那么中国就加入了文明世界,那也是你的说法,现在呢,死刑被西方一些国家废除了,所以中国要是废除死刑,也就文明了,这也是一种说法。
这三种含义虽然各有关联,但却又有明确的区分,但是三者都可以作为野蛮的对立面。我们可以分别叙述,将文明分别对应为作为一种人类历史发展形态的概述,作为一种人类科学、文化、道德素养是否先进的判断,作为一种国家行为准则是否规范的标尺。
本质上,所有文明都是与野蛮相对的,之所以文明有诸多不同含义,是因为野蛮也有不同含义,一来可以作为一种形容人类早期社会的原始状态的社会形态,即野蛮涉及到社会学的视角,一来可以指人类社会的道德行为,另一个就是指整个国家的行为处事。
要知道,在中国人眼里,文明并非是一个完全的好词,让人想到在近代西方帝国主义殖民者打着文明旗号对世界各国的活动——今天人们说废除死刑是文明的象征——如此看来,何尝不是一种后殖民主义话语规训?毕竟:
当帝国主义挟着长枪大炮向产业落后国施行无耻的打劫的时候,老是撑出“文明”这面大纛,说他们的掠夺是极其合理的,因为这是“文明”对于“野蛮”的征服,“野蛮民族”天然应该给“文明民族”奴役,英国劫夺印度,法国掌握安南,美国统治菲律宾,以及帝国主义强盗们分割非洲,大洋洲马莱群岛,都是在此等妙论之下,给予“合理”的意义的 。
《生活》 1933 年第 8 卷第 45 期
第一种文明
首先,以作为描述人类发展形态的文明而论,它是将人从一种原始的野蛮中区分开的重要的政治以及文化标准,比如人类文明和动物之间,随着这种区分的出现,人类会通过征服大自然来实现生产力的发展,基于生产力、器物制造的发展水平,我们又把人类文明按照时间以及生产力工具区分为石器、青铜、铁器等,当然还有更多的,比如按照国别区分,如中国文明、印度文明,或者以区域特征分为两河文明、埃及文明等等。
不过在那之上,我们要是以更加严肃的角度去分析,即从生产力角度去尝试理解人类文明的产生,应当可以理解我们最常见的几种较为宽泛的文明概念——农业或者说农耕文明,游牧文明以及海洋文明,当然一些其他生产形态所产生的文明,不是没有,只是相对而言较少——于是我们可以认为,像这种生产力区分的文明,他可以是一种跨域的,宽泛的概括,虽然三者泾渭分明,但并不意味着他们是独立发展和存在的,于是我们可以在所谓的农业文明中看到渔猎活动,在所谓海洋文明中看到农耕和狩猎活动。
这种文明是一种较为简单的对人类作为一种新的生物的发展进程的高度概括,当一个生物发展到具有文明特征时,这个生物可以说是具备了统治地球的基本资格,这种统治不是说在地球各处生活,而是包括了对地上所有物资的掌控以及合理运用,于是被誉为文明的生物,应当是具有如下一个基本特征的——使用工具改造自然——光是使用工具还不行,还得有能力用工具改造自然,比如利用农业工具从事作物生产,或者利用工具改造河流、溪流以实施灌溉等活动。
关于这一点,现在一个普遍看法是,在公元前 8000 年左右,世界各个大陆先后在一个时间段内出现了农业种植现象,于是在这个时间节点上各个国家内开始从事农业种植的人类群体,便可都归于其中,被称为农业文明,在中国早期社会中,存在着三皇五帝的故事,当然更早之前还有一些神话,但是趋近于人的,大概还是要以神农、燧人、有巢等等较为出名,当然这些都是作为一种文化记忆的传说故事,因为某些限制,我们现在只能将其列为一种想象。
早期社会是没有文字的,所以我们无法知道古人的文明到底是如何发生的,但是从人类的生物学进化的角度看,从人的大脑容量不断提升的现实出发,我们应该能理解,文明的诞生实际上是需要一个基本的基础——即我们可以有一种高于动物的普遍的高度的智力水平,正因为有这个区分,人才能熟练使用工具并形成有效的社会组织,在此基础上,诞生了基础的群居社会,并因此形成了一种具有鲜明特色,足以区分人类与猿类的重要特征——部落,以及定居生活。
过去有一种说法是人类社会在男女组成家庭之际,实际上给双方做了分工,一方狩猎一方采集,但是原始社会中,如果要实现稳定的采集,比如水果,农作物,必须要确保部落族群的数量是有限的,而不能形成类似国家、邦国这样太大的组织,因为果树的成长也是需要时间的,如果一个地方的果树不够一个族群食用,我们似乎也不能说这种社会组织能长期稳定发展下去,尤其是涉及到打猎,我们知道动物是会迁徙的,所以在真正促使人类定居的农业文明形成之前,实际上还有更早的文明阶段。
但是要论及文明,我们的概念往往很模糊,比如说一个早期人类社会,要形成什么样的状态,既可以称为文明,因为你可能会看到,有些时候,在考古活动中似乎只要发现一些人类的工具,就能宣称这里曾经拥有一个文明,而有时候却需要复杂到必须要挖掘出具有更深一层所谓的文化标志物的东西,才算是说发现了一个文明,但这岂有那么复杂,实际上只要是人类从原始社会状态脱离,既可以认为他们是一种文明社会——今天世界范围内还有诸多原始文明,固然他们被叫做原始文明,却因为其尚未脱离一种与原始状态关联的社会生活的野蛮性,他们便不被视为一种文明的状态,而只是被认为是人类的一员——这里又涉及到对野蛮的叙述。
野蛮这个词对应的类别很多,形容一个人类社会的整体,包括一个社会集体的活动状态,包括饮食、行为、部落交往等,你会看到有人解释说,人进入文明社会,可能会指向我们对于自然界的征服与顺从状态,如果我们能够尝试开始挑战大自然的各种恶劣状态,并建立起自己的与自然斗争的生存逻辑,似乎就能说明我们脱离了野蛮,进而具有文明性了——因为文明是一种生造的形容,所以她没有一个固定标准,于是我们只能说,当人,从原始社会的所谓茹毛饮血状态进入到刀耕火种——或者游牧打猎时,就具备了一种初级的文明形态。
人类文明,如果你用不同标准去区分,可能会有数千百种,但是其都有一个最根本的内涵,就是它是建立在人类以及其集体叙事话语之上的,他必须是一群人有共同特征,形成了一种可以被识别的东西的存在,仅就历史学家而言,比如汤因比在其著作《历史研究》中就提到或者说枚举了 20 多种文明,当然我们现在提到的文明,如果是在这个概念体系中的,那么文明其实是具有一种与生命类同的特征——即他能经历生死。最显著的特征是,人类有史以来的所谓的文明中,已经有无数的所谓文明经历了从生到死的过程,所以现在我们有一种说法,据说中国现在是历史上唯一没有中断的古文明,因此也不难看出,我们其实是将文明拟喻为人,而将生老病死冠乎其上。
这种文明是一种笼统的概述,在我们的一些文献中,普遍都分散而以追忆的方式叙述所谓上古时期,各种有巢氏、燧人氏教育民众如何做房子,如何钻木取火等等,但是我想到,在古代部落社会中,会存在着这样一种生而知之的人吗?你可能想到古代社会的最初的文明或许就是从人自山洞穴居走进稻草屋,从吃生食到用火烤而获得熟食的过程慢慢开始演变,如果有这个情况,我们的文明就成型了,但是在这种情况下,野蛮相对的文明是比较初级的一个总的概念。这也意味着,它可能并不能延伸出更深层次的东西,我们今天说的中国文明,依然是古代那个中国文明——它的内涵可能随着我们的文化的叠加而不断丰富,而其具体的含义,却是一个有限的概念,即在中国国土范畴内的整个国家的不断发展和延伸的状态。
第二种文明
现实中,我们谈到的文明,在多数时候,都是说的个人或者小组织的行为是否符合一种非暴力、非野蛮的状态,于是我们经常看到有报道说某些人行为不文明,他一般指的是破坏一种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甚至是不道德、非法、犯罪的活动。不过把文明和法律捆绑到一起,大多数人可能想到执法文明。
尤其是当我们说到现代社会时,总是不免会谈到城管与其不文明执法,甚至你也经常会见到一些执法人员的不文明执法,使用暴力、言语威胁等手段,企图吓跑或者使得被执行人伏法,在过去一些年也还常有刑讯逼供的事情发生,这种执法上的不文明,被暴露出来之后,也会引起人们的反思。
事实上对于这种文明,也不仅仅只是基于现象评估,比如我们还会将文明延展出精神和物质文明,在某种程度上,文明这个词更是具有了一种物质性的存在主义属性,即我们可以以科学技术是否足够发达来断定某个社会或者国家是否达到了高度文明,尤其是当大多数人都把物质文明视为一种先进文明的代表时,从这个角度看,如果死刑不是物质文明的一部分,反而是是否废除死刑,无关于国家文明与否。
当然这似乎有些诡辩,但我们可能也听到很多民族主义者会认为一个国家的基建多么多么厉害,便可说此国是多么文明,反倒是唾弃以精神文明为判断标准,或者说不是为第一判断标准。不过创建文明城市的记忆还在很多人的心中留存着,这种文明,即两种文明的交融,在物质方面,通过塑造某种好看的城市外观——保持城市风格统一,道路干净等方式来达到物质化的文明,因此闹出了很多不愉快的事,尤其是近些年来关于各地商标颜色统一的闹剧不断发生,这种所谓的物质文明,似乎无法令所有人都满意。
其次是精神文明。所谓建设文明城市,最根本的不是物质文明,那些东西都是表面的,一个文明城市往往体现在一种人与人相处之间的精神和待人处事方面的问题,比如我们看到很多有宣传嫌疑的外国人来中国旅游的视频,大多数国人的精神状态都很好,待人也很友善,在这方面来看,多数人的精神文明建设其实是超级良好的。
文明这个词,从上个世纪辛亥革命以来,它给人带来的最大的震撼,即一种精神上的文明感触,现代话剧早期起源便是文明戏,所谓文明戏,一般都认为是对传统京剧的改革版本,有时候是没有固定剧本,所谓文明,即相对而言采用一些有别于传统唱词的语句。现代人很少看文明戏,但是大量的演员都投身到话剧表演之中,我记忆尤其深刻的是,老表演艺术家朱旭先生在《哗变》中的一段独白表演,从这些方面看,现实中我们最表现文明的情况,有两种:
即第一是肢体上的文明,如排队、不闯红灯、不随地大小便等等,甚至不打架斗殴,而采用和平的方式达到目的。第二是语言上的文明,我们通常认为不口出脏话而顺利解决矛盾,即是一种文明的行为,如果一个人能做到上数两点,似乎就可以说是做到了文明的境界。
不过这似乎只是表象,因为文明这个词表现上是要求人自省或者约束他人不要再应该释放自己情绪的时候释放自己的情绪,这必然导致一个人在所谓的文明要求下,无法发泄自己的情绪,表面上看我们都希望与他人和平相处,但因为各种因素的干扰,我们与他人,即便是最近的亲属,也会有很多情绪化的矛盾,现实是,如果一个人长期受制于文明社会的标准约束,他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问题,这导致了一个看似文明而又和谐的社会,人人都可能是一点即燃的炸药桶。
这实际上也是当今社会很多问题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因为我们会神圣化道德体系所建构的一种理想中的和谐状态,却同时忽视了一些非道德的社会现象诞生的根本原因,我们之前实际上也提到过,比如我们的社会提倡做好人好事,但是当做好人好事得不到好结果的时候,社会反而会厌恶好人好事的叙事体系,即我们会逐渐厌烦这种宏大叙事体系,导致上行下不效,往往产生反效果。我们之前也提到过,比如我们一直在宣传学习雷锋,可是学习雷锋往往只在每年的特定时间提及,比如 3 月 5 日,这导致人们会生成一种认知,即认为只需要在 3 月 5 日当天表演一下即可。事实上反而可能毫无意义,或者不那么绝对说是收效甚微。
要知道不是谁都可以拦惊马的,但社会往往会因为出现了一个英雄,就要求大众学习其精神而同样去做英雄,文明叙事是一样的,当你对所有人说要做文明人的时候,你固然可以表面上使人们相信文明是好的,另一方面却又通过野蛮的执法方式来告诉人们文明是好的,似乎是完全颠倒了是与非,试想,在马克思体系中,国家为了维持社会稳定的所有下属机构,都属于一种暴力机器,乃至专政机关,在这种模式下,不管是警察、军队、城管,其表现多么文明,其本质却是可以随时使用暴力的无意识机器,因此,尽管人们都知道文明是一个理想,却没有办法做到以文明抵抗野蛮——悲怆叙事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一个现象,几乎每个人都会遇到人生低谷,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冷静面对,这是人的本性,如我上面所言,当人们无法以不文明发泄掉自己的悲怆,这些情绪不会自我消散,反而越来越多——为了几毛钱犯罪,也是常有的事。
当然文明本质上不是坏事,所以自从 20 世纪以来,文明这个词便成为了人人必称的词,甚至成为了一种代表东西方的特称,比如将西方称为刀叉文明,将中国称为筷子文明。现在我们的人几乎都能想到,在一个十多年前意林、读者类似的文章频繁诞生的时代,中国人对于文明是多么渴望,毕竟那时候和今天相比实在是不可同年而语。当然了,当我们现在再去审视那些东西的时候,不免会觉得当时的批评有些过火,因为很多内容基本上都是编造的,而编造的却又直接形成了东西方文明的对照。现在看来,不管是当时的谁,似乎都会觉得当时的自己非常可笑。
死刑与文明
在文明先进与落后的话语语境中,所谓的先进和落后都是对比出新来的,而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新,两个文明之所以有先进和落后之分,都是因为一个新字,先进的文明,它思想新、科技新、政治制度新……但是在制度、思想方面,我们其实很难以新作为判断,只能从适合与否来判断。说到文明,我们不得不提到死刑的文明定义,事实上,我们可以把文明作为一种可以自我定义的概念,在一些废除死刑论的人士看来,死刑就是不文明,于是废除死刑,就迈向了文明。
但是,要是明天来一个说,支持同性恋结婚是文明,不支持就不文明,那么中国是否要如此文明下去,要是后天说吃屎是文明,那么人们又该怎么办?本质上,文明与否完全不应该由少数群体定义,而应有一个公共的,甚至是需要极端权威的定义者来界定,关于这一点我们似乎不必过于深究,因为这又是另一重哲学议题。
所以我们专门来谈谈死刑与文明。不过基于我的观点,我倒是认为杀人并非不文明,注意我说的是杀人并非不文明,而不是说杀人是文明的。其实将死刑与文明挂钩,是很危险的一项尝试,并不是说文明就有危险,而是从逻辑上看,今天可以说废除死刑就文明了,那么中国应当会是文明的,但是如果明天要废除终身监禁,又会说有终身监禁的是不文明的,于是中国到底是不是文明的,就不因为废除死刑而改变,或者这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无法成为一种定论。
在死刑方面,真正可以称得上文明的,实际上是一条关于死刑执行方式的演变的途径,即当我们从各种血腥的执行方式,缩减到电椅、枪毙、注射的时候,文明就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当然,西方人对死刑的憎恶,一个很大的原因是,在死刑上,西方往往没有文化因素的加持,而在中国,却有一些关于死刑的文化因素,这也是为什么,在鲁迅笔下,小栓的母亲没有畏惧牺牲的革命者的血,而加缪的父亲却对断头台产生了心理阴影。
如果我们仔细检索一下死刑发展历史,能够明显看到从早起各种残酷的肉刑折磨到现代以快速致死为目的的执行方式,去掉了对罪犯的折磨,已经极大提升了执行方式的文明程度,甚至你还能找到依维柯被改装为死刑执行车的例子——一般是注射死刑。
当然,即便是这样,对于那些认为死刑本身就是不文明的人而言,还是不够的,这个问题就需要彻底进行理论分析,你可能认识到,像文明这种概念,实际上也是一种语言意义上的争辩,是一种无情的游戏,死刑文明否,这无法用一个特定标准去衡量,因为它随时可以变化,以至于今天的文明的活动,明天的人看起来就不文明了——文明虽然有映射,但是文明也属于不可言说的概念。
你说西方民主是新东西吧,中式马克思主义更是新,你说西方宗教、哲学是新东西吧,可也只是对于中国而言,这些东西在他们本土却又是上千年前的老货,唯一在文明之中可以分出真正意义上的高下的,也只有科学技术了,可是近现代科学技术在西方也不过才数百年,中国进入现代以来早已将这些东西都吃透了,在很多领域也早已世界领先,那为什么我们还要用废除不废除死刑来衡量是否文明呢?
应该不难理解,不管是西方还是中国,一直到近代以前,大多数国家都还用着比较残酷的刑罚,最近一些年西方发展起来了,人权理论出来了,于是就意图以自己所有的一套标准理论去像世界布道,表面上看是想向世界传播所谓的文明,根子里却是基于宗教——基督教相关背景的传教式的冲动。
有人可能会认为杀人者死这种报复,似乎是不太文明的,但若是将此作为文明与否的判断标准,就可能引起重大理论问题,即不管是任何刑罚,本质上都是一种对犯罪分子的报复,所以要针对这种行为进行攻击,最好是彻底废除刑罚体系——当然这是不能,或者现在不能做到的。这让我想到了历史上的所有革命行为,事实上我们现在通过历史书写,往往会放大革命、起义行为的建设性以及其对旧制度、旧体系的破坏,在这个行为中,杀人本身是非常常见的,攻城略地,如果不杀人,往往达不到目的,有的在过程中甚至往往有很残酷的屠杀,比如法国大革命、明末清初的起义以及满清入主中国的过程,杀戮都很严重,李自成被塑造为一个推翻朱明王朝腐朽制度的伟大起义者,但是李自成也不是不搞屠杀,这部分被他身上的伟大光环所淹没。
这往往说明,在政治角度上看,任何叙述都是有背景的,这意味着政治术语中,绝大多数都是一种安全叙述,即或多或少由故意忽视的内容构成,也可以理解为大多数政治话语都是带有宣传目的的,一种不可靠却又有巨大威力的信息。
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看,我们把刑罚作为一种教育工具,试图说服大众相信把人关进监狱是为了改造他们的思想、行为,为了这个目的,早些年中国司法体系中还存在着劳改这种被斥为不人道的惩罚,但是真的有用么,如果我们认为刑罚能够对犯罪嫌疑人起到改造作用那么,大众为什么还会歧视进过监狱的人呢,要知道,那些人比起没有犯罪没有受过刑罚的人可是更多的受了一重甚至多重教育,按理来说反而是监狱里出来的犯人要害怕社会中的普通人才对,可是我们往往会看到这样一种情况:
文明如美国这样的国家,也没有彻底废除死刑,却四处推广所谓人道与人权思维,结果是什么,美国依然会对一些犯罪者做标记,比如性犯罪者,难道被侵害要比被杀害更可怕?否则为什么会有把有性犯罪前科的人员添加标记的做法?
虽然对于刑罚来说,很多人都认为其目的是为了教化犯罪嫌疑人,但是一些重刑犯往往会被判处较长时间的囚禁,这种刑罚,对罪犯的教化效果如何,我们不能一概而论,但是民众对于重刑犯甚至即便是一些轻刑犯,也经常保持时刻警惕的心态,又因为在办案过程中往往会先对曾经的囚犯,即有过犯罪记录的人进行先行调查,这本身就意味着,所谓的让罪犯重新做人的说法是很难成立的,因为犯罪事实已经发生,尤其是一些重大刑事案件,在这种情况下,难道我们可以用行政手段强行让社会人士对这些罪犯放松警惕?一些罪犯在监狱呆的久了以后,恐怕很难适应社会发展,没有能力在社会谋生,在此状况下,谁能确保这些人百分之百不再次犯下罪行呢?——基于这种层面看,大众对于犯罪分子的恐惧是天然正义的,于是你必然要知道,到底是强迫去改变自己的看法算是文明,还是说接受了这一切,便是文明了?
这个世界是以西方为主的世界,虽然中国很强大,但是以主权国家而言,中国与任何一个小国都是对等的,西方组织在世界上有很大的话语权,这就导致了中国不管发表任何想法,都必须要取悦这些西方人,否则即便我们有联合国的一票否决权,也无法阻止一些西方组织针对中国发表荒谬的诘难,导致了中国无法在世界范围内发表自己的观点,即便可以,也不会受到西方人的认可,这促成了中国在世界上积累了一大批反对者,很多反华组织,虽然中国不喜欢,但是必须要承认他们是受绝大多数西方国家承认的,这种关系导致了中西方之间的各种矛盾,必然导致中国在西方世界的形象越来越糟。
一个国家的国策应当是建立在一个国家社会公共环境基础之上,而非强行参照外国、西方经验,换句话说,必须经过理性的探讨与全民的考量,盲目引进外国经验,只能让这个国家看上去谄媚,显得如同外国附庸一般。所谓不盲目并不意味着不引进和吸收外国经验,而是需要对这部分经验进行充分理论验证和实践,事关国计民生,必须要确保成功的概率相对较高。
西方启蒙思想家关于社会契约、人权的话题,其本质是在西方社会环境下诞生的反抗宗教专制的思想观念,在很多问题上,这些观念都不一定会发挥其所谓的效用,即便是马克思,其理论也仅仅只是作为一种政治思想的指导而非教条,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就是要纠正一部分马克思原是理论中不适用于中国社会的经书化教条思想。
思想家的思想在某一时代能带来巨大影响,但是这种思想、理论并不应该成为不可动摇与不可批判的铁律,前辈思想家不是我们的祖宗,我们也不再是那个祖宗之法不可变的时代的臣民,在提倡解放思想的社会中,对任何思想家的思想进行逻辑批判都是正当与应该的,用知名思想家、著名法学家的言论来为自己的理论做佐证自然是没有问题,但我们应该明白,这些东西不是金科玉律,也不是宗教典籍,且这些人具有时代特色,在不同的时代,自然应该以不同的眼光看待,一些著名的民主理论的思想家们,并不是不可批判的对象,当我们觉得不合适或者应该有所改变的时候,必须要打破这些人的思想体系,否则社会如何发展?
一种杂谈
西方的民主很有意思,也比较可笑,虽然他们坚持一人一票,可是候选人却往往都是政客而非普通人,某人要想参加选举,就必须归属于某一政党,个人单打独斗参加选举,获胜概率等同于第一次买彩票就中头奖一样渺茫。正因为如此,我们也时常见到西方的政客们代代相传,或者宗族之中各种复杂的关系。
拿美国的选举来说吧,候选人基本上都是两个党派的头面人物,而一般的老百姓,比如街头的某个拾荒者,你说他无权参选吧,法律规定说他有,你说他有吧,他又可能连生存能力都没有,必须得依靠救济。这样的人,让他参选,其选举资金由谁来给?让他对未来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做一些谋划,他们自己又能给出多少建议,他们连自己都未必能照顾的了,是否会知道如何去照顾失业者、如何制止枪支暴力、如何减少毒品犯罪等等……
就别说普通人了,那些妓女、性变态、瘾君子、出狱后的强奸犯、杀人犯等等社会边缘群体,他们有没有权力去参选呢?恐怕没有人会说没有,但是他们要真宣布参选,会有多少人选他们呢?
就不说选总统了,一个州长、市长,都必须要对社会各个层面有一套自己的施政纲领,别说是州州都可能特立独行的整个国家,从这些角度来说,一个候选人必须要有资金、理论、知识覆盖、领导能力、谈判技巧……
一个普通人能有其中一个就算是很不错的了,社会精英呢?他们拥有足够的时间与资本去让自己获取这些知识,去掌握技巧,就算什么都不说,和一个普通人站在一起,差异也将是显而易见的。说是人人都可以参选的民主选举,可实际上却要查政治、查履历、查家庭关系,其结果必然导致一大批人失去被选举权,可以想见,为什么这两年美国政坛上常见的候选者或者参选者都是政界资深人士或者商界精英。
在这种状况下,所谓的民主选举,就变成了精英的斗争,普通人唯一能感受到民主的,无非就是二选一罢了,但谁又能保证某人能代表多数人意见呢?某些精英在候选时说得好听,但是上任后却又不履行承诺,又会让一批人感到失望,此时民众手里的投票权,也就化成了在流氓和无赖之中选一个当家的把戏。
精英政治大行其道,久而久之,也就没有普通人尝试去挑战,自然更加巩固了民主精英化,政坛长期被少数人把控的现实,当然至少他的外表还是民主的,是自由的,然而这样的民主自由与专制又有什么两样。
在死刑废除活动中,你也往往能观察到这种现象,那些高调宣称废除死刑的国家,并不是通过民主的方式或者并不是以全民民主的方式,只不过是通过说服国会议员即可,所以法国政客巴丹德废除死刑的活动基本上都是在劝说政客,而不是尝试去改变民众的想法,甚至在有人想搞一搞全民公投看看大众意见时,他们狡猾宣称废除死刑不涉及宪法规定的全民公投情况,于是即便不需要民意,西方人也可以在多数国家政策上为所欲为。结果就是引发民众的不满,以及社会矛盾更加剧烈。
有人认为死刑本身不文明,有人认为死刑罪名太多不是文明,于是形成了至少两种对于文明的理论,一种是认为要废除死刑,才有文明,一种就是要减少死刑罪名的数量才有文明。但是为什么要把死刑与文明挂钩——怕不过是把那全盘西化的思维套上一个好听的说辞罢了,为什么?废除了死刑就代表中国走了西方的路子,哪怕不是全盘照抄,也说明我们对西方的价值观有了部分认同,一旦这种现象在各方面得到表现(比如开始学西方关注各种以西方价值观为主导的社会问题),在他们看来就代表着中国在未来可能会在更大的方面同样走西方的道路或者说模式——比如政治体制。
因此他们必须在这个议程中,将死刑与文明挂钩,这不仅仅是一部分法学家的想法,更是很多公共知识分子的想法,但是他们多少也应该是有点学问的,至少要知道,中国,尤其是当代中国是一个人民民主专政——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而西方文明的最大特色就是精英政治,其本质就是少数社会精英管辖、统治所有中下层民众——那些看上去拥有投票权,实际上根本无法操控自己命运的人。
我们必须要破除在西方文明面前的自我矮化,要有骨气和底气去面对外部的质疑与挑战,同时我们也是人类,也是世界文明的一员,同样有资格去质疑和挑战西方主导的世界观与话语权,最起码在这里我们的文明是没有高低之分的。我们要有责任与担当去与西方世界的话语权进行斗争与反抗,当我们想要起飞的时候,必然要先扫除任何阻拦的障碍物,否则只能跌得个机毁人亡,永远仰人鼻息——这实在是对不起前人的奋斗与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