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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地狱》《九龙城寨之围城》观后感

看了两部香港电影,分别是《破地狱》和《九龙城寨之围城》。这两部电影都还不错,前者是现实的题材,讲的是家庭、亲情和离别;后者是动作电影,主要看眼花缭乱的动作场面。 《破地狱》 《破地狱》的口碑很好,看过后觉得确实不错。故事简单,剧情也不复杂,却能引人思考。 它讲述的是男主接手了一家「白事店」,学习给死人穿衣服、化妆,无条件满足顾客的需求,但与这家店以前的合伙人文哥理念不合。文哥本身是超度亡灵的师傅,一切要按传统来做,认为要为「死人」着想,不能都听「生人」的胡乱指挥。文哥家的一儿一女都与他不合,儿子不想学这门技术却让他早早辍学逼着他学,女儿想学却因为「传男不传女」的规定学不了。最后他们实现了和解,文哥觉得「生人」也重要,要考虑「生人」的感情,对儿女也不再一味地固执和死板。 我觉得这部剧的男主应该是八十多岁的文哥,而黄子华扮演的「入殓师」主要是来串起剧情。剧中出现好几具逼真的尸体,看起来稍微有些不适。 《九龙城寨之围城》 看之前没报多少期望,没想到却很好看。电影的故事很简单也很俗套,讲的是争抢地盘的江湖恩怨,但电影的重点是动作戏上,几乎是从头打到尾。很久没看这种刀刀见血的电影了,有很多血腥暴力的镜头,看着会有些不适,有些动作显得过于夸张,不过整体上凌厉的打斗、流畅的叙事看起来很过瘾。 相关文章: 飞着的梦想——《飞屋环游记》观后感 只能在晚风中沉醉——《春风沉醉的晚上》观后感 《芙蓉镇》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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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读后感

前几年《三体》很火,火的东西都有种特性,你不去主动关注都它,它也会钻进你眼睛里跑到你耳朵里。我很好奇它为什么会火,于是就忍不住看了起来——人生第一次读科幻小说。 我看的这个版本将近四百页,字又很小,有点犯怵,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看完。后来才知道这只是它的第一部(它是「地球往事」,封面上都没写),后面还有两部,真的算是鸿篇巨制。 小说的开篇有点像推理小说,设置了一个悬念,男主的眼睛会看到一个倒计时,他试图解开这个谜团,于是跟着他一步步解谜,不知不觉就看了进去。我觉得开篇写得不错,很快抛出悬念,很吸引人。 书中多次出现了「三体」的游戏,这个很取巧,用游戏来解释我们没有见过的完全不同的世界,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让读者更容易理解。游戏中出现了古往今来的好多人物,有孔子、墨子、纣王、秦始皇、伽利略、冯诺依曼、爱因斯坦等,作者把他们的理论做了大杂糅,看起来有点乱。 书中写了用纳米丝切割轮船,我觉得不太真实,固定纳米丝是个问题,轮船傻傻地撞上去都没人知觉也有点说不过去。 书中出现了一个神奇的东西——智子,先降维再升维,长篇大论写了一大堆,看得我晕晕乎乎的。这个东西竟然是个超级武器,能锁死人类文明。 文革批斗的场面写得很魔幻,以「爱因斯坦有奶便是娘」的口号开始,批斗一个理论物理学家,但是批斗现场却是双方针锋相对的理论交流,看起来像高端论坛,现场估计没几个人能听懂。 我佩服作者的想象力和庞杂的知识,构建了一个三体的世界和宇宙运行的理论,但是看起来总觉得有点低级,以人类来设想地外文明,显得有点不严谨。 我还是不习惯看这种理论高深的小说,吸引力不强,理论堆砌,看起来麻头皮,后面的两部也不打算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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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文城》读后感

《文城》中的「文城」是个地名,是男主苦苦寻觅而不得的地方。这部小说分为「文城」和「文城补」两个部分,「文城补」的故事发生在「文城」之前,可以看作是「文城」的前传,以「补」的形式编排,可能是怕影响主故事的叙事。 「文城」以男主为主线,讲述了寻觅爱人、异乡生活和恶斗土匪,「文城补」以女主为主线,讲述了当童养媳、被休回家和四处流浪。 寻觅爱人 故事看到八十页,大概三分之一,还是提不起兴趣,觉得男主太偏执太傻了,家里四百亩地,妥妥的一个地主,他却偏爱做木工,家里也没个保姆和丫鬟。父母去世后,他才十九岁,却一直娶不到老婆。一男一女借宿在他家,男的走了竟然留下女的。男主也傻傻地和这个女的结婚,把地契和金条告诉了她。看到这里我不禁想,这个女人怕是要偷金条跑了——果不其然。几个月后,女的却又挺着大肚子回来了,男主竟然冰释前嫌,想和她继续过安稳日子,没想到女的生下小孩又跑了。男主抱着几个月大的小孩,长途跋涉去苦苦寻觅名叫「文城」的地方。 这个女的有这么好吗?男主竟爱得死心塌地,抛弃家产去寻找,把自己搞得凄凄惨惨。以他的家境,在当地找个知根知底的女的好好过日子也不难吧。Jasmine说这是痴痴的善良。但是善良也不能一味地付出吧,何以报善良? 可能我不喜欢这种故事设定,我不愿看到老实人吃亏,所以觉得看得没意思。 异乡生活 男主来到一个口音很像「文城」的地方,虽然没有找到爱人,但是他决定住下来等,一住就是十几年。 从这里开始故事突然好看了,出现了余华特有的荒诞文风,几个小子嫖妓说身高不够还想打半价,几个人突然跑到两队人马的火力中间帮忙传话,用土匪整人的把戏进行比赛,兵匪排着队等着嫖妓冻得失去知觉…… 这部分写得诙谐荒诞,看着搞笑好玩。 恶斗土匪 书中大量篇幅讲述了和土匪的斗争,百姓不断受土匪的侵扰,基本上选择了逃避,很难组织起来反抗,一盘散沙的状态面对土匪时,看着怒其不争,受土匪折磨时,又觉得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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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童《米》观后感

我喜欢看长篇小说,觉得长篇小说才能把故事讲得透彻和深刻,人物描写得更立体、更全面,看起来更过瘾,也更能看出作者的功力。看过苏童的《粉红》《园艺》几篇中篇小说,觉得还好,于是就找来他的一部评价不错的长篇小说《米》来看。 《米》以民国时期某运河城市中的一间米店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农村来的逃荒的小伙子,从出卖体力,到上门女婿,再到加入帮派,最后被花柳病和日本人折磨而死的故事,让我们看到了黑帮的滥杀无辜和只手遮天,女人的任人摆布和悲剧命运,城市的昏暗污浊和社会的暗无天日。 《米》前面的三分之一看起来很压抑,出现的每个人都没有人性,都阴险狠毒,没有一个是好人,弥漫着低沉阴郁的气氛。男主角对所有人充满仇恨,见了黑帮头子就想杀了他,觉得米店亏待他,不把他当人看就要报复。接下来的三分之一,随着下一代的出生和长大成人,米店显现出了一点儿人性的光芒,看起来才更真实和接地气。再后来的三分之一,男主角得了花柳病,日渐衰老,日本人的到来重整秩序,昔日的「英雄」落幕。 苏童很会讲故事,故事讲得精彩,但我觉得欠缺对人物心理的描写,写到人物内心活动总是会转移到景物上来,比如写到人物苦闷或者伤心,总是描写寒冷的北风或者漆黑的夜,但是景物和人毕竟是两码事,不能准确反映人物内心,让读者很难把握人物的成长。《米》的语言粗俗大胆,充斥着男性荷尔蒙,前面的故事节奏急促,之后逐渐缓慢,看过之后阴郁的感受久久挥之不去。 相关文章: 苏童《妻妾成群》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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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文城》

用两三天里的空闲时间看完了《文城》,故事充满悲情色彩。时隔十几年再读余华的作品,合上书,内心竟然十分平静,没有太多波澜,已经不会像大学时期那般,读到泪流满面、痛哭流涕,甚至很多天心情都难以平复。当时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课堂上知道了余华,他还不似如今这般在网络上爆火,受众多年轻人追捧,被戏谑为“把快乐留给自己,把悲伤送给读者”的“潦草小狗”。如果说要写点读后感,那就概括下这本书讲的故事吧。 本书第一部分“文城”主要是讲述林祥福的故事。在清末民初动荡年代,北方沈店的林祥福出生在一户富裕家庭,家有四百多亩田地和六间房宅院,继承了父亲的木工活酷好,农闲时到处拜师学艺,聪慧手灵,吃苦耐劳。19岁时父母双亡,独自生活了5年后,自称是从文城来的兄妹阿强和小美出现在他家宅院前。阿强留下“生病”的小美独自上路,消失了很久没有音讯。后来,林祥福娶了这位“来路不明”的干净清秀的小美,在新婚夜把家里的房契、地契以及从祖上开始积攒的17根大金条和3根小金条都拿给小美看。有一天,小美偷走了7根大金条和1根小金条一去不返。再后来,小美竟然怀着身孕回来了,林福祥再次为她举办隆重的婚礼,但是她生下林祥福的女儿后又消失了。 为寻找失踪的小美,林祥福把家产都换成银票,带着襁褓中的女儿从北方南下,发现也许没有“文城”这个小镇,最终在以南六十里路的江南小镇“溪镇”落脚,因为这里的口音和阿强小美很像。在溪镇,林祥福结识了商会的顾益民,以及带给他热情温暖的当地百姓陈永良李美莲夫妇等。林祥福和陈永良开办了木器社,生意兴隆,转眼十年过去了,林祥福已经拥有了一千多亩田地。在此期间,他没有放弃对小美的寻找,但是一无所获。 在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12岁时,因战乱不止和匪祸泛滥,与顾益民15岁的长子顾同年定亲。定亲礼上林百家被土匪绑票,善良敦厚的李美莲让长子陈耀武去换她回来,他受尽土匪折磨并割掉了一只耳朵。为了让心生爱慕的陈耀武远离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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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金色梦乡》《X的悲剧》《一朵桔梗花》

最近从hillway借回家的悬疑推理类小说中,选了三本书来读,分别是《金色梦乡》《X的悲剧》《一朵桔梗花》。 日本作家伊坂幸太郎的《金色梦乡》,风格和东野圭吾相似,这本书讲的是日本新任首相在仙台街头被暗杀,凶器是搭载炸弹的遥控飞机。警方立刻认定一个叫青柳雅春的人是凶手。青柳被迫逃亡,渐渐发现有人早已处心积虑地布下陷阱。两年前他做快递员时因救了女明星而红极一时,这成了被栽赃陷害的原因。半年前的恐吓电话持续骚扰快递公司,他被迫辞职。两个月前他在乘车时被诬陷成色狼。案发当天电视台播出监控录像显示,酷似他的人买走了一架遥控飞机。第二天警方宣布他打来电话承认自己就是凶手。在权势的操控下,媒体大肆渲染,群众纷纷指认,即使缺乏确凿无疑的证据,警察也千方百计、夜以继日对他进行抓捕。被人设计陷害的青柳百口莫辩,陷入重围,到处躲藏逃跑,最后在一群充满“正义”的好心人的帮助下,经过整容,改头换面生存了下来。 美国作家埃勒里奎因的《x的悲剧》,我是抱着很高的期待去看的,然而大失所望,不知道hillway是怎么忍受看完X、Y、Z的悲剧三本书的,他竟然觉得看此系列的书是享受,还乐此不疲地写书评。这本书最讨厌的人物是退休演员兼侦探的哲瑞雷恩,给人一种故弄玄虚、故作神秘高深、矫揉造作、表演欲旺盛的感觉,他一直声称知道谁是凶手,但总以时机不到为由,不肯告知警方他所推断的结果,还信誓旦旦不会再有人被害。就像是生活中那种说话只讲一半的人,给人厌烦又抓狂的感觉。最后案情出现意想不到的扭转,自负的兼职侦探也承认自己能力不足,说到底他也没有搞清楚真相。这本书让人不喜欢的不仅仅是某个角色,还有作者的叙事安排。本以为读者可以根据作者提供的情节线索,来推断谁是悬疑人,然而一直看到还剩下四分之一的篇幅时,才出现新的重要情节和人物,如果试图在前面四分之三的篇幅中寻找蛛丝马迹去苦思冥想,最后发现都是在浪费精力、徒劳无功。整本书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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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兄弟》读后感

余华是Jasmine最喜爱的作家,上学的时候没事总和我讲余华小说的段落,尤其是李光头令人咋舌的故事,怪我当时不爱看小说,不然那时就可以和她切磋文学了。 《兄弟》这部小说很厚,有五十万字,分为上下两部,并不是平均分的,篇幅大概是一比二。时间从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上下部以文革结束为界,上部主要讲了荒诞的厕所偷窥和惨不忍睹的文革,下部讲的是纠葛的爱情、下海与下岗、选美比赛、四处漂泊、纸醉金迷,我觉得上部比下部好。 整部小说用荒诞不经的叙述方式,讲述了性格迥异的兄弟俩的故事,一个沉稳老实,一个无赖圆滑。刚开始看觉得不好看,情节太扯,之后写到文革,又觉得太惨不忍看,后面的求爱、经商、选美看起来又风趣有意思。 荒诞的厕所偷窥 《兄弟》一开始讲的是李光头在厕所偷看女人屁股的故事,还说他爸就是这样偷看掉到粪坑里淹死的。如果我没有这个经历会把这样的事信以为真,我小的时候的厕所也是小说中的这样,男女厕所蹲坑下面的粪坑是联通的,但是想把头从这边蹲坑伸过去看到隔壁蹲坑上悬浮的屁股是难上加难,几乎不可能,除非骨骼惊奇。 李光头看过屁股以后,镇上的男人变得疯狂了,都向他打听其中的一个大美女的屁股,甚至于下血本请他吃三鲜面。 小说以这样荒诞的情节开始了。 惨不忍睹的文革 李光头的妈妈嫁给了宋钢的爸爸,他们在一起过上了一年多的幸福生活。文革发生了,因为宋钢爷爷是老地主,宋钢爸爸也是地主,他整天带高帽子挂大木板被批斗,后来被关进仓库里殴打。即使在这样的的情形下,他还能忍痛又乐观地对待两个儿子,巨大的反差下更显露出文革的残忍。在看这段的时候,都不忍心看下去了,实在太惨了。那时的人为什么会这么坏? 宋钢爸爸为了见妻子一面,逃出了仓库,在汽车站被发现,然后被活活打死,尸体丢在车站门口无人处理。后来小吃店的老板娘出面主持正义,好说歹说才叫了个人,让他帮忙把尸体运回死者的家。这一段写得也很惨。 文革愈演愈烈,当时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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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罗河上的惨案》读后感

《尼罗河上的惨案》刚开始的情节和《阳光下的罪恶》有点像,都是一群人在一个地方度假,每个人都性格俊异,一切看起来都风平浪静,碰巧大侦探波洛也在度假,这时什么都还没有发生,但是有侦探在的地方注定会有事情发生。如果我是图谋不轨的人,发现大侦探在身边,肯定会悬崖勒马、从长计议,而小说中的亡命之徒竟然在大侦探的眼皮底下行事,再完美的计划也注定会败露。 《尼罗河上的惨案》前面的人物群像描述、交代故事背景有点沉闷,自从有人死亡侦探开始介入后,节奏感突然加快,悬疑感立马提升了起来,接连发生的凶杀案,看起来紧张又刺激。 波洛在调查推理的时候,读者也会跟着思考,会去想到底谁才是凶手,但是不到最后一刻,怎么都猜不中,好像每个人都有作案的嫌疑。在看书的时候,一直在设想度假中的游客看到身边的接连死去,却不知道凶手是谁,心里该作何感想。 第一起凶杀案发生时,找枪那一段有明显的破绽,明明男主有独处的时间,有机会去拿枪,但是作者却没有去深究,或者是有意忽略,而且男主前后表现的反差也太夸张了,前一刻对前女友还很厌恶和嫌弃,被伤害后却又突然变得体贴和大度——这一枪把脑子打坏了? 书中写了三起凶杀案,第一起复杂,后两起简单,尤其是最后一起,在大白天几个人(包括名侦探)都在场的情况下,凶手近距离杀人,然后逃走,却没人能发现到底是谁。 《尼罗河上的惨案》总体来说还是挺好看的,人物众多,故事复杂,构思巧妙,同时秉持着阿加莎一贯的写作风格,语言精炼,毫不拖沓,节奏掌控得非常好,不紧不慢。 相关文章: 阿加莎·克里斯蒂《罗杰疑案》读后感 阿加莎·克里斯蒂《ABC谋杀案》读后感 《阳光下的罪恶》《谋杀启事》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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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环境下的小人物——《活着》读后感

余华是Jasmine最喜欢的作家。我们在上学的时候,有一次余华来学校做讲座,Jasmine拉着我去看他。当时我不爱看书,也不知道余华,就没有兴趣。Jasmine一个人跑了过去,只是在门口偷偷看了看,就回来了。后来她偶尔谈起这件事还会有点遗憾,我也后悔当时没有陪她。 《活着》这本书不厚,不到二百页。这本书的语言精炼,故事丰满,时间跨度很长,从抗战末期,到内战、斗地主、大炼钢、五九饥荒、文革,再到包产到户,写了主人公福贵在这些历史时期中的辗转与挣扎。 据说《活着》读着读着就会哭了,因为书中人物太悲惨了。我读的时候没有哭,但有些心酸,我理解这样的人在当时比比皆是。福贵家也不是最惨的,至少没受到「三反五反」「文革」的影响,仍然保留了做人的尊严。按理说,他当过地主做过伪军,在当时大大小小的运动中怎么着也不会蒙混过关。 第一惨:烂赌赔光家产 福贵赌博赔光了家产,气死了老爹,这时他悔恨不已,一家人要陪他受苦,从锦衣玉食到下地干活,几岁女儿懵懂无知的言语听起来让人心酸,但这些并不值得同情,赌博败家的都是咎由自取,而且好多人生下来就是一贫如洗的农民。看的时候我在想,这其实是个好事,没多久地主就会遭殃了。果然,后来骗他家产的「地主」龙二代他被枪毙。 第二惨:被抓壮丁 被抓壮丁的起因有点搞笑,一个小孩骗他去敲县衙大门,他和门里出来的人扭打了起来,正好被拉壮丁的抓住。在战场上其实也没干什么,没开枪也没放炮,主要是抢食物。 第三惨:女儿失聪失语 富家大小姐的女儿沦落成了农民,刚开始还浑然不知,后来因发烧失聪失语,落下了终生残疾。家里养不起又被送人(这段看起来也很揪心),好不容易嫁给同样有身体缺陷的男人,又在生小孩时大出血死去。 第四惨:儿子被抽血抽死 儿子很懂事听话,承担好多农活,为了不把鞋穿破,提着鞋每天赤脚上下学。学校组织献血,他乐呵呵地第一个跑去,生怕轮不到自己,没想到却被狠心的医生把血给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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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司的故事——《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写的是西藏土司的故事,以土司的二儿子的第一人称为视角,讲述了土司的生活、权利和战争。虽然用的是第一人称,但是作者总是开上帝视角,描述第一人称根本看不到的事情和心理。 小说以十三岁的男主在雪天的早上醒来开篇,写了他和侍女的云雨情(很像宝玉和袭人的情节)。父亲从汉地请来援兵与隔壁土司打仗,带来了罂粟种子,不久就赚了好多钱。别的土司眼红也想要种植,苦于没有种子,发生了「罂粟花战争」。后来各个土司都种上了罂粟,不种粮食,导致了饥荒。男主家却反其道而行,种了粮食,土司间又发生了「粮食战争」。男主在土司间的边境上建立了市场,倒卖藏地和汉地的物资,赚了不少钱。男主和哥哥陷入「土司之位」的争夺,哥哥时运不济犯了好多错误,男主运气爆棚总是赢得战果,但是父亲还是要传位于哥哥,男主犯了傻病。哥哥意外死亡,男主成了唯一的继承人。又经历了抗日和内战时期,后来「红色汉人」灭了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土司,男主也被仇人所杀。 主人公被设定为「傻子」,因为大家都说他是傻子,但是我却看不出来他傻在哪里,有时表现得比聪明人还要聪明,每次他父亲犹豫不决问他时,他都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最精彩的莫过于「粮食战争」这段了,他把两个土司玩得团团转,还赚了银子赢得了最漂亮的女人。他变傻是凯旋而归回到官寨后,他受到了群众的欢呼和支持,父亲却把土司之位传给大儿子。他整天披着死人穿过的衣服闭口不言,对任何人不理不睬,看到刺客要杀哥哥也默不作声。男主有一种无可名状的能力,能感知到地震、战争和未来土司的灭亡。 书中最让我觉得无法理解的是「罂粟花战争」,竟然是两边的喇嘛分别做法争斗,从控制冰雹,到引起火灾,再到让人断命。这种「隔空取物」的事情看起来很不真实。让我凌乱的是男主和仇人的关系,仇人的弟弟去杀男主,男主毫不畏惧,还把脖子伸过去。仇人竟然大摇大摆地在男主的眼皮底下做生意,男主还经常过去和他交谈。男主几次看到仇人的弟弟,也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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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

这本书是从一年级小女孩的视角来讲述发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日本小学校园里的故事。这所学校无论是教室的布局,还是教学风格都非常与众不同。学校的大门是两棵生长的大树,教室是电车,每个班只有十几个人,上课没有固定的座位,孩子从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学习。学校的上课方式也很「奇特」,做韵律操调节身体和心灵的节奏,散步到寺庙在路上观赏大自然,安排温泉旅行和野炊让孩子学会自理能力,在学校穿最差的衣服好让孩子摸爬滚打不用担心弄坏衣服,扮鬼吓人锻炼胆量,脱个精光去游泳池游泳,每个人都有专属的大树可以爬上爬下。书中的每个小故事都很简短精炼,作者用简单生动的语言描述日常简简单单的琐事,讲述得有声有色,看起来很亲切真实。 书中的主人公叫作小豆豆,也是作者本人,书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连名字都没有改。小豆豆刚开始上的是普通的学校,对学校不适应,对好多事情又兴趣盎然,在课堂上总是做些小动作,惹得老师没有办法,认为她是「问题学生」,叫来家长让她退学。我看到这里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还有老师管不住的学生?老师不仅在体力还是智力,对一年级小孩都有碾压的优势,怎么着也能把小孩子管的服服帖帖吧,这种事情在国内几乎不可能发生。 小豆豆后来转到新的学校,这个学校的校长采用与众不同的教育理念,处处守护孩子的好奇心和优良的品质,培养各具特色的孩子,他的教学理念如下: 无论哪个孩子,当他出世的时候,都具有优良的品质。在他成长的过程中,会受到很多影响,有来自周围环境的影响,也有来自成年人的影响,这些优良的品质可能会受到损。所以,我们要早早地发现这些「优良的品质」,并让它们发扬光大,把孩子们培养成富有个性的人。 这些教育理念很好,不扼杀孩子兴趣,提供舞台让他们自由成长,但是也会面临太多的风险,小孩子出去玩发生危险怎么办?从树上摔下来谁负责?孩子自己动手做饭切着手怎么办?现在国内的教育者才没有闲工夫去因材施教,才不管孩子的个性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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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读后感

一直都没有读过《西游记》。小的时候看过好多遍《西游记》的电视剧,觉得《西游记》的剧情了然于心没必要再去看书,长大后以为《西游记》是儿童读物,也没想着去看书。现在知道影视作品和书籍是不同的艺术形式,观看体验完全不一样。《西游记》电视剧之于小说,一定改过或删掉不少内容,所以想看下原汁原味的故事内容。 刚拿到厚厚的纸质书,有点怵,不知道八百多页什么时候可以看完(不同版本的页码不一样)。先不管了,看上几页再说。没想到实际上比想象的看得快得多,大概二十个晚上,随随便便就看完了。我觉得主要是因为《西游记》的语言简显易懂,故事性强,我又跳过人物、景物、打斗、诗词等「文言」的描写,又略过重复的内容,读的就快了起来。 《西游记》书中有很多重复的内容。每回双方交战都要自报家门,孙悟空每次说的长长的一段话几乎是一样的。发生过的事情讲述给别人听,总是重头说起,内容和之前的一模一样,只是简略了些,相当于让读者看了两遍。看来作者也有凑字数之嫌啊。 书中的好多故事有固定的模式:遇到一座高山,唐僧就害怕,悟空会安慰两句,之后唐僧被妖怪抓去,悟空和妖怪大战几百回合,妖怪掏出个宝贝,悟空败逃,悟空去求各路神仙降伏妖怪,救出唐僧。 书中大小妖怪都来抢唐僧,男妖怪要吃唐僧肉,女妖精就要和唐僧结婚。因为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与唐僧同房采集元阳真气,可以成仙。看来唐僧真是个宝贝。但是妖精抢到唐僧后也不急于吃他的肉或成亲,都先绑到后厨,等孙悟空来营救。孙悟空来叫阵,妖怪都亲自出马迎战,很少让小兵小将去当炮灰,道德高尚、勇气可嘉、值得表扬。 书中的妖怪没有妖权,只要是妖怪就可以被随意打杀,唐僧也不会怪罪。宝象国公主和妖怪生的两个孩子,在门口玩耍,被悟空抓住,被八戒和沙僧从天上摔下,「掼做个是肉饼相似,鲜血迸流,骨骸粉碎」。荆棘岭的几个树精只是和唐僧夜里吟诗作对,并没有伤害唐僧,也被八戒「不论好歹,一顿钉钯,三五长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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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姆《刀锋》读后感

看完书也不知道为什么书名叫作《刀锋》,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和「刀」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本书的故事很简单,如果纯粹讲故事大概只需三分之一就能讲完,作者文笔很好,人物描写得立体丰满,故事写得有声有色,就是有点啰嗦。刚开始看前面二十多页,看不下去,枯燥乏味,后面作者开始讲故事才看了进去。 故事的主人公是拉里和青梅竹马的伊莎贝尔,两人已经订婚。拉里参加一战当了飞行员,见证好友的死亡,回来后像变了个人,也不肯工作,又退掉别人给他介绍的好工作。伊莎贝尔的家人本来很赞成他们的婚姻,也没有嫌弃拉里家穷,但是看到他变得整天吊儿郎当的,就心生不满。伊莎贝尔还是很爱拉里,让他先去闯荡几年,自己愿意等。拉里去了巴黎,租了个逼仄的房子,整天去图书馆看书。两年后伊莎贝尔也去了巴黎,见到了拉里,和他谈论婚后生活。拉里觉得贫乏的物质也能过好生活,省吃俭用即可。但是伊莎贝尔要的是富足的生活,不想跟着受苦,也想子女获得更好的教育。于是他们分手了。伊莎贝尔和别人结婚,拉里先去矿场又去农场,后来又去环游世界。拉里救助了苏珊和索菲,又去印度求学,自认为获得精神解脱,返过美国当出租车司机。 我看不出来拉里到底爱的是谁,对伊莎贝尔有没有真感情,为什么可以自私地自己到处寻求解脱,而不顾对方的幸福?我觉得伊莎贝尔的选择很对,没有盲从于爱情,浪漫的爱情迟早要落脚到琐碎的柴米油盐当中去,知道自己受不了苦,也没必要受苦,始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宁愿不要爱情要生活。拉里视金钱如粪土,不屑于追逐金钱,身无分文却能环游世界,还好年轻身体好无病无灾。拉里在不同国家遇到了各式各样的人,每个人都很喜欢他,给他传道授业解惑,让他受益匪浅。我觉得这多少有点假,过于浪漫了,社会大学哪有这这般好,对于普通人只能是浪费时间。书中有很多宗教知识,我没有看懂。拉里不信上帝,觉得基督教解决不了自己的困惑。但是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拉里到印度找到了天人合一的状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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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游记

看到Jasmine已经写了贵州的游记,本来不想写的,但是想到每个人的体验不一样,还是记录下我自己的感想吧。 今年暑假带小孩去贵州旅行,总共玩了16天,按时间先后顺序去了铜仁、凯里、安顺、贵阳、毕节、都匀、荔波这几个地方,本来计划还要去遵义的赤水丹霞和兴义的万峰林,因为没有直达的火车,坐汽车时间太久,最后就放弃了。后面安排的肇兴侗寨和加榜梯田,因为Jasmine身体不适,就提前返回了。下面从天气、景点和饮食几个方面分别说下主观的游玩感受。 一、天气 去贵州之前听说贵州夏天很凉爽,是避暑胜地,暑假是它的旅游旺季。去到后发现贵州还是夏天,除了安顺和贵阳稍微凉快一点,其他的城市依然很热。白天气温大概在30摄氏度,并没有想象得低,在外游玩时还是热得难受,整个旅行过程完全是夏天的着装就行,不用额外携带厚衣服。几年前暑假去了云南,除了西双版纳,其他几个城市都很凉爽,完全感觉不到夏天的存在,Jasmine在香格里拉冻得嗷嗷叫,后悔衣服带的太少。这次出门前她吸取了教训,在皮箱里塞了好几件厚衣服,不过后来拖来拖去一件都没穿上。 铜仁 我们是从凤凰古城去的铜仁,凤凰古城很热,铜仁离的也不远,也很热。爬梵净山的两天是我们这次旅行晒得最黑的时候,天气热,气温也高。 凯里 在凯里的西江千户苗寨我们住在苗寨里面的吊脚楼,这是我们这次旅行住的最贵的地方,条件却是最差的,没有独立卫生间,没有空调。我们问老板没有空调会不会热,老板说山上夜里还会冷得要盖被子呢。我们信以为真,夜里热的几乎没睡着,快到天亮了才睡了一会儿。吊脚楼名字听着好听,想象得也很美好,但住进去却发现很简陋,木楼隔音很差,楼上楼下总是有声音。当时就想,还是现代建筑住的舒服啊。 贵阳 贵阳早晚比较凉快,也仅限于早晚,太阳出来了照样很热。除了苗寨那一晚外,在贵阳又住了几晚没有空调的房间,其他地方的酒店都默认有装空调。 织金 除了织金洞的洞里很冷,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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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小波《白银时代》读后感

在读《1984》《动物农场》和《美丽新世界》的时候,我总在想国外的作家没有真正的生活体验却能写出这样的故事,按理说我们的作家应该更专业才是,什么时候也能出这样的作品呢?读了王小波的《白银时代》,我知道王小波就是这样的作家。 白银时代包括《白银时代》《我的舅舅》《2015》《2010》等作品,未竟稿里的《大学四年级》《黑铁时代》《黑铁公寓》和这种风格一脉相承,写的都是未来的世界,充满着混沌、荒诞、颠倒和不合理,越看越发现似曾相识。 《白银时代》我看了两遍,看得似懂非懂,看来自己的功力尚浅,以后还要再读。和第一次比,这次读懂了什么是「白银时代」。作者是这样说的:「将来的世界是银子的」——「在热寂之后。」——「在热寂之后整个宇宙会同此凉热,就如一个银元宝。众所周知,银子是热导最好的物质,在一块银子上,决不会有一个地方比另一块更热。」——「白银世界的人蒙神的恩宠,终生不会衰老,也不会为生计所困。他们没有痛苦,没有忧虑,一直到死,相貌和心境都像儿童。」这个白银的世界和我们梦寐以求的世界如此之像,不过书中的人物却生活得了无生趣,一切都要按部就班,工作和生活都要循规蹈矩,连夫妻生活也要被安排,还要事后汇报。男主在不停地写小说,不过每次写完都会发现审稿后的文字和最初的版本一字不差——这说明这个世界是一成不变的。突然男主的一位女手下过腻了这种生活,要出去体验生活,却遭到了生活的毒打——「手脚被竹篾条拴在笼栅上,嘴也被栓上了,不能讲出大逆不道的语言。」 《未来世界》分为上篇和下篇。上篇主要写《我的舅舅》,双线叙述,分别讲了舅舅和小姚阿姨、舅舅和F,用的是现实主义写法。下篇写的是《我自己》,因为写的文章被吊销了历史学家和作家的执照,被抓取改造,先是做建筑工人,后又被安排写作,用的是魔幻主义的写法。 《2015》写的是一个作画家的舅舅,被吊销了执照,被抓去习艺所进行思想教育,又被押到碱厂进行劳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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