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视图

发现新文章,点击刷新页面。
昨天以前首页

规则制定者、遵守者和修改者

2025年4月24日 11:01

在我的视角里,就算是携宠旅行,在公共场合(例如长途大巴内、民宿餐厅等),应该将狗牵绳并随时照看好宠物,避免给他人添麻烦,就比如吠叫、奔跑等等。

当然,这个内心的规则并不适合所有人,所以规则在这个时候就等于不存在。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认为「只要我掏了钱就应该享受服务」,那么让宠物在公共场合自由活动也是原本旅游契约里默认的条款——即携宠旅行,就是让人和狗都要感到快乐。

于是,我们就在这样的闹腾中度过了15个小时的车程。几近崩溃的同时又开始自查和怀疑自己——这个所谓的规则,我们明知道是自己内心的标准,那用来规范他人显然不合理。那是否意味着,其实大部分人采用的平均标准,就是那些在公共场合为了自己狗儿子开心而放任撒欢,且认为这就是「给了钱就应该享受的服务」?这个空间的规则就被调整到了大家都必须要被迫拉至一些傻逼主人以及其傻逼狗的道德、认知下限。

显然,这是公共规则的常态:当超过一半的人对某一个规则进行破坏时,原本的规则将会被拉入群体里的道德和认知水平下限,以至于另一部分人也开始不遵守规则。

同样,给狗牵绳或许也并不是一个法律规则,所以这个规则很有可能也仅仅是我个人标准,但不牵绳的狗打扰了别人,这件事与公共场合的规则是违背的。


我所住的小区有一个中央广场,广场的周围是供人休息的桌椅,再由花坛包围这个中央广场。而这些桌椅会变成小区里甚至是外来小区人员的「娱乐场所」,从早到晚都会有人在此打牌赌博。所以久而久之,原本需要绕行至此的路径,被越来越多人从花坛里走出了一条属于他们的捷径。

小区物管为了整治这个现象,先后试过安装标语牌、栅栏、种植更难移动的灌木,但显然这个花坛的规则已经完全被「娱乐场所」的人们所修改。以至于原本那些绕行的人,也选择了这条捷径。

我要是物管,就把所有人都拖下水,比如在这个走出来的新路上定期放上狗粪的阴招,或是安装喷水装置定时开启的阳谋。但显然,一旦这里形成的既定规则被破坏时,这些人反而会觉得「我们都这样做,为什么你就要特立独行地行事呢?」

于是,这个时候就出现了规则制定者和遵守者两种人。规则的制定或许并不一定是以个体的方式进行成文制定,也有可能是当群体内的半数都采用某种规则,或是乌合之众放弃独立思考以最低智商水平思考形成规则后所形成的;这时,规则的遵守者对规则的持续存在就起到了更为重要的作用,正所谓「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一样,遵守者一般而言有两种逻辑:

  • 大家都这样遵守,我也应该遵守。这一类人的社会屈从度更高,几乎不会重新思考这个规则存在的合理性,他们更多是为了合群而选择遵守;
  • 当我的利益因为规则受到损害时,我也通过规则去损害他人利益以补全我的既得利益。比如,有人停在自己的私家车位上,在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去霸占他人车位,希望物管出面进行调解,否则无人为自己的损失买单;

我不算是一个很好的规则遵守者,在学校大部分闯的祸都是我利用了规则的漏洞,所以学校也无法实际「降罪」。也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渐渐意识到我对规则暧昧不清的界限——

若是我认同的团体、组织、乃至国家的规则,我会默认选择接受,且不希望自己成为破坏规则的那个人。比如每次在日本休假时,我的手机完全保持静音状态。

但若是我不认同的团队、组织、乃至国家的规则,我会默认选择履行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比如在不提供桌边服务的餐厅,我会在吃完餐后自行收拾桌面和餐具至指定位置,但显然这种行为在高速公路的服务区会被大部分认为吃完就应该留在桌面让别人收拾的人当作「神经」。

当人们在选择自我约束、不认同规则的时候,就容易发生割裂的问题——我都已经遵守我认为的规则了,那就不希望你用你的规则来破坏和入侵我的空间。比如,我们在长途大巴全程佩戴牵引绳,也保证自己的狗随时在我们身边,也因为是柴犬的关系他们几乎没有吠叫,但如果他们真的发出了叫声,我们也会觉得「过意不去」而立即制止和管理。

但这仅仅是我们在遵守的规则,所以当其他不牵绳的狗来我们身边捣乱,引起骚动时,他们的主人不动于衷,我为此发过脾气,也骂得不算好听,但就是这样绝大部分的人仍然觉得规则就是其中一些傻逼的下限。

所以这件事就成了内耗的卡点。


修改规则是存在极大风险的,比如你可能会和一个群体处于对立面。比如我高中的时候,觉得新闻联播之前大家「自觉」站起来读背书本这件事很傻逼,我便向班主任要求这段时间我自己去学校的小花园独处。班主任用的词也是大家最常听到的「别人都这样,为什么你非要搞特殊?」我并不认同规则,所以也质疑大家这样乱哄哄地读书是为了学习还是为了表演。为此,我争取到了所谓的「特权」,也是因为这个「特权」,我遭到了一部分同学的排挤。

很显然,我无法修改所有人面对的规则,但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我的选择而开始拒绝拿着书本大声背读的习惯。直到教室里原本的规则也被平衡到了——要大声背读的学生去走廊,留在教室则保持安静学习。而我依旧是那个在学校小树林跟朋友吃绝味鸭脖的人……

这个时候,就必须要点名一种「规则假意反抗者」——即虽然不认同规则,但又无法做出改变规则、无法承担为自己争取规则的特例而招人厌恶的代价,最终不得不一边遵守规则,一边咒骂规则的制定者和其他遵守者都是「傻逼」。

为什么要把这类人单拎出来?是因为如果群体里大部分的人都以这种方式遵守规则,那么这个规则更难被破坏,因为他们更容易被集体驯化。即如果新的规则与原始规则相悖、甚至不同时,他们会为了反对原始规则而选择顺应新的规则——但殊不知新的规则就是集体驯化的一环。

我理解有些人正处于「看清规则但无法违抗」的阶段,但那些嘴上骂规则、心里又深信规则不可撼动的人,是最可怕的。


回到「内耗」这件事,既然我无法接受规则,同时又因为遵守自己的规则被他人不断入侵,为什么我不反抗?之所以这件事产生了自我怀疑,是因为中间还卡了一个要素,即我们跟这场活动的组织者还算关系不错,如果我们在活动当中与其他人发生了冲突,或许会给组织者「添麻烦」。

显然这也是把我自己困住的规则,那就只能接受这种规则带来的代价——比如我必须得全程带着耳机听歌,在每个服务区下去遛狗的时候,我都要求自己做到看管好自家的狗并及时处理粪便等。

因为我对其他狗,特别是狗主人及其傻逼的狗表现得非常冷漠,所以他们也自然而然会远离我,这是我需要承担的不合群的代价——这或许也是「规则」。

总结一下,其实关于规则的思考来源于福柯的《规训与惩罚》的思考。与其直接呈现书本上的哲学语句,我个人觉得它在进入到社会现实才显得有趣。

  • 现代形式的权力不必然在本质上是压抑性的,而是主体生产性的;
  • 勒庞认为的乌合之众是否也存在「主体性」?这就意味着乌合之众的内部是否存在产生性的「规则」;
  • 从现实来看,当群体内部超过一半的人遵守某种规则,即规则「产生」;但当多数人开始破坏规则,规则则会下沉,即乌合之众的「主体性」也受到破坏;
  • 而规则的假意反叛者,则符合规训机器里的内化者身份,甚至在特定时候他们是「惩罚」的执行者(例如文革时期为了保命而拿上红本本讨伐他人的红卫兵);

我们为什么吃不了苦了?

2025年4月22日 11:00

这个问题来自于这一次的旅游经历。

家里两只狗上学的宠物公园组织携狗旅行,想着不用自己开车去带两只狗去海边玩玩,我跟妻子也就报名参加了。心想着15小时的车程都扛下来了,旅游参加点所谓的集体活动也算是旅游的一部分。但就是这种所谓的想要合群,我们发现了自己身上的问题——我们为什么吃不了苦了?

因为酒店就在海边,开门就能去沙滩,所以一大早就有人组织要去海边赶海。我们不想搞得一身都是泥,所以没有参加;因为酒店离市区很远,需要驱车一个多小时,所以大家又开始报名要借用旅游大巴送至市区。我们虽然去了,但计划是找一个宠物咖啡厅待到回程,期间就把各种想要吃的当地特色小吃、想采购的以外卖的形式点单到咖啡厅;晚上又组织要去租船夜钓鱿鱼,我们因为担心奶子(家里的狗……)晕船,所以也没有参加。

总之,我们就是非常怕麻烦和吃不了苦,所以也深深地灵魂拷问了自己。


于是,这里就出现了两个需要从逻辑上重新梳理的问题:

  • 不合群是否会对群体里的人造成困扰?
  • 吃不了苦是因为什么?

同样是旅游里发生的事情,在借用大巴车去市区采购那天,同行的还有其他几位狗狗家长,他们到市区也是为了吃当地小吃和采购物资,原定计划是2点在下车点集合。但是我们原本提前找好的宠物友好咖啡厅并不接待宠物,我们临时换了一家可以带狗的海鲜餐厅。因此就无法准时坐上返程的大巴车,但当下我们也及时在群里反馈,让大巴车按时出发,我们为了不耽误行程自己选择打车回酒店。

这件事有造成「困扰」吗?如果说困扰是他们去市区吃的是螺蛳粉,而我们在带着狗吃蒸汽海鲜,这种对比让人感到「困扰」,那我认。但是我们并没有因为个人的计划去打乱其他人的计划,比如说非要让一车人等我们吃完饭回程。再说租船夜钓的事,这也并不是提前按照人头约定好的契约关系,而是临时组队,没人参加也并不影响其他想要参加的人的计划。

所以我必须得承认,旅行这样的事情,我并不可能将同行者看作「我们」,甚至都不是为了要合群的「大家」。我也很喜欢这种以需求模块作为活动组织的方式,即是否要用车去市区、是否要租船夜钓、是否要去海鲜市场等等,不参加的人并不会影响需求模块的执行。

对等地,如果在这样短暂建立的陌生人关系里,有人在群体里出现了情绪问题,我们也不会以「我们」或是「大家」的身份去帮忙处理情绪。既然大家的目的性和需求不同,并且活动本身是可以选择自由活动的,那么在这样的组织架构里,我必然会离那个情绪黑洞远远的——那如果她非要用她的情绪来裹挟所有人,比如长途驱车时,在服务区发脾气赌气不上车耽误所有人行程,那这他妈才叫「困扰」吧!


所以这里出现一个问题,我是一个非常看重「我们」的人,又不希望自己被「大家」所道德绑架。因此「我们」的构建条件对我来说非常苛刻,一旦构建完成,所谓的「拎得清」就成了默契的部分。在此之前,我依然会在短暂的群体里做那个「拎得清」的人。

那如果真的是所有项目都计划好,捆绑式的需要大家集体活动的旅游,很显然我们根本就不会签订这样的旅游合同。我们会提前拒绝捆绑成「大家」的模式,如果这个时候真的有人站出来,指着我们的鼻子骂,说我们怎么这么不合群,大家都开开心心出来玩的,一起集体活动怎么样了——你瞧瞧这还是人话吗?这不就是强制把对方捆绑成「大家」,无视他人作为「个体」应该拥有自主选择的权利。

那这样行程的模式才是最大的困扰吧——这里就需要稍微带一下「主体性」里的一部分。往往在群体里以强烈的控制权掌控整个团队的人,他们的主体性大部分是依附在群体结构里的,一旦群体里出现了质疑、反对、违抗的行为,对他们来说都是对「脆弱主体性」的冲击。那么换一个视角,对于这样热心主持,认为大家好不容易出来一趟应该整整齐齐参加活动的人,遇到我们这种不合群的人,也确实是一种「困扰」。


拆解了「合群」的事,「不能吃苦」的事就好解决了。

因为没有找到合适的宠物咖啡厅,于是就打车去了更远的、会导致没办法准时坐上回程大巴的海鲜餐厅,这应该就算是「不能吃苦」吧?是不是正常的,就应该为了符合大巴车的规定,就在大巴车附近随便找一个没有空调、又可能不好吃的小馆子将就一下,顶着30几度的烈日带着狗,非要挨到大家约定的时间,以证明自己是「合群」的——那这算什么?吃得了苦吗?

非要把自己捆绑在群体之中,因为害怕脱离群体被人排挤,而不得不选择更为麻烦的、自虐的、甚至是违背自己需求的事情,如果这是「能吃苦」,那么按照「证明A是对的,B就是错的」逻辑谬误——很显然我们这种无法融入群体,甚至会做出与群体决定相违背的事情(比如两人两狗在蒸汽海鲜的包房里面吹着空调、喂狗吃着海鲜、还把所有要采购的物资都通过外卖送达),那这样的行为就可以通过对比的方式认定为「吃不了苦」。如果是这种逻辑,我也得认,因为这是别人的惯性思维所致,我们无法修改其标准。

那要解决的是我们自认自己「吃不了苦」吗?

显然,这中间还缺了一个条件,就是「必须得」这样吗?既然我选择了自己打车回程,我就不用遵守按时定点上车的约定,那我还必须要在原地顶着大太阳跟个傻逼一样配合大家的时间吗?所以从「吃苦」这件事里面分出了「契约精神」和「选择权」。

我必须得承认,「契约精神」就意味着我为了完成约定,哪怕是下刀子,我也需要履行契约,这个过程如果我逃走了,被冠上吃不了苦的罪名,我倒是认的。

那如果每个人在没有被强行捆绑进群体(甚至是自我捆绑),「选择权」就意味着我明明有更好的选择,那这就不是「吃不了苦」了,而是没有必要「找罪受」。

以及,天上如果真的下刀子了,契约是不能他妈得意思自治的吗?被砍得全身是伤到底是在感动谁啊?


就此,看似我解决了两个自问自答的问题,但实际上这是两个非常容易发生自证陷阱的问题,即别人用「合群」和「精致利己主义」来捆绑你的时候,以上的逻辑闭环便是解套的过程。

  • 关于合群
    • 我有什么选择权吗?远离被强制捆绑的群体,除非你希望加入;
    • 分清楚群体是「我们」,还是「大家」,还是「我跟你们」
    • 弄清楚合群的目的是什么?
    • 我可以选择脱离群体,若会对群体造成影响的,要提前避免或提供解决方案;
  • 关于吃苦
    • 先分清楚什么是「吃苦」,什么是「找罪受」吧!
    • 契约关系里可能存在「吃苦」的,先通过意思自治进行协商,若不行则评估自己是否能够接受所谓的「吃苦」条款;
    • 若拥有选择权,我他妈选择「不吃苦」怎么了?别人要吃大粪都跟我没关系;

以上,总结了一下解套思路,最后还需要提醒自己一个社交关系里的事实,接受自己被讨厌这件事,本身也和主体性相关,即:

你又不是人民币,为什么大家都要喜欢你。

❌
❌